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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转让的合同中有哪些标准

评论:0 发布时间: 2020-05-12 浏览: 641

网民提出问题:二手房转让的合同中有哪些标准?

权威专家回应:根据在我国《合同法》及业务流程实践活动,以下內容在一份二手房交易合同中是不可或缺的:

一、当事人的名字或名字、居所

这儿主要是弄清当事人的详细情况、详细地址、联络方法等,以防出現诈骗状况;彼此应向另一方做详尽清晰的详细介绍或调研;应注明是不是现有资产、是不是夫妇夫妻共同财产或家中夫妻共同财产。

二、标底 

这儿应注明房屋部位、特性、总面积、构造、布局、室内装修、设施等状况;另外也要注明房屋产权年限所属(要与***条对接);原房屋出售企业是不是容许出售;是不是存有房屋质押或别的支配权缺陷;是不是有私搭乱建一部分;房屋的物业费用以及他缴费情况;房屋有关公文材料的转交全过程。

三、合同款 

这儿也是很关键的內容,关键注明总合同款;支付方式;付款条件;怎样申请住房贷款;订金;余款等。

四、执行限期、地址、方法 

这儿关键注明拿房時间;标准;申请办理有关办理手续的全过程;相互配合与融洽难题;彼此应怎样寻找中介、刑事辩护律师、资产评估机构等服务项目;各种各样税金、其它杂费怎样平摊;遇有涨价、下挫时如何处理。

五、合同违约责任 

这儿关键表明什么系毁约情况;怎样担负合同违约责任;合同违约金、订金、赔偿费的测算与计付;在什么情况能够免除责任;贷款担保的方式;对合同违约金或订金的挑选可用难题。六、处理异议的方法 

这儿关键承诺处理异议是选用诉讼方法還是起诉方法,必须留意的是,假如协商一致选用诉讼的方式处理纠纷案件,应依照在我国《仲裁法》的要求写清确立的条文。

二手房转让的合同中有哪些标准 第1张

七、合同起效条文 

彼此在这里承诺合同起效時间;起效或无效标准;当事人不可以给自己的权益不正当地阻碍标准造就或不造就;起效或无效限期;导致合同失效的情况;几类失效的免责声明;当事人规定变动或注销合同的标准;合同失效或被注销后,资产怎样开展退还。

八、合同中断、停止或消除条文

依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要求,合同当事人能够中断、停止或消除房屋交易合同。必须在这里确立承诺合同中断、停止或消除的标准;所述情况中应执行的通告、帮助、信息保密等责任;解除权的履行限期;防范措施;合同中断、停止或消除后,资产怎样开展退还。

九、合同的变动与出让 

在这里承诺合同的变动与出让的标准或不可以进行变更、出让的严禁条文。

十、附注

在这里表明本合同有什么附注;附注的法律效力等。

 

上文由乐清二手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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