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热点资讯 > 正文

9月18日晚,网友“池星”发布微博求助:她家在某网购平台品胜旗舰店购买的220V户外移动电源无故爆炸,导致父母被严重烧伤,甚***下了病危通知。目前她父母仍在ICU接受治疗,但她被推脱咨询店家。

评论:0 发布时间: 2023-05-07 浏览: 621
     手机电池爆炸时,有两人受了重伤。   9月19日,天津人(网名“池行”)接受了上游新闻(举报邮箱baoliaosy @ 163.com)记者的采访。她说,她目前正在医院处理父母的伤势。   说起父母受伤的过程,她很气愤:“我父母今年刚满60岁,我父亲8月份就退休了。我想利用我的健康,四处旅行。没想到因为一个移动电源住进了ICU!这个移动电源是我们7月30日在某网购平台品胜旗舰店花2999元买的220V户外移动电源,用来给车载冰箱供电。8月初到货后,移动电源用了两周。9月4日,父亲发现电池有问题:不用的时候会自动放电。9月4日,我们与客服进行了沟通。9月6日,我们加了售后微信,我父亲按照客服的操作流程检测电池。九月六日晚上十时三十分左右, 家里客厅周围没有易燃易爆物品时,电池突然爆炸。我爸妈在沙发上看电视,离电池不到1米。当他们从沙发上起身逃跑时,电池又爆炸了。现在父母烧伤严重,被送到天津四院烧伤科抢救。"   “那天晚上,医院给我爸妈下了病危通知书。父亲40%面积烧伤,二三级烧伤;我妈60%面积烧伤,二度三度烧伤。经过抢救,我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现在每天都在烧伤科的ICU接受治疗。维护要2万多。医生诊断,他们需要多次植皮手术才有恢复的希望,单次手术费用在8万元以上。从9月6日入院***今,家里已经花了近100万。不得已,我已经在滴滴出行发起了募捐活动(记者注:募捐目标为50万,目前已接受2388次帮助,筹集13.6万),但医药费缺口仍然很大,治疗时间预计2-3个月。”石梦非说。   索赔发现电池是OEM产品。 9月18日晚,网友“池星”发布微博求助:她家在某网购平台品胜旗舰店购买的220V户外移动电源无故爆炸,导致父母被严重烧伤,甚***下了病危通知。目前她父母仍在ICU接受治疗,但她被推脱咨询店家。 第1张  父母受伤后,孟忠毅联系有关方面索赔:“我9月7日联系了品胜旗舰店客服,他说货是一件一件发的,具体情况我不清楚。我联系了网购平台,平台说很重视。请帮我报一下。然后厂家联系我,结果我发现了问题。电池上的生产厂家名称(龙盛电器厂)和实际生产厂家(鹏之鑫公司)不同,说明我买的是贴牌产品。他(鹏之鑫公司)说是个人的,但是给的费用和我父母的医药费相差很大。他说要交40万,现在花了几百万,所以没同意,现在也没消息。"   从提供的聊天记录来看,涉及多方:销售产品的品胜旗舰店、售后服务人员***、鹏之鑫公司甚***电池配件厂...   她承认,***近为了理赔,她已经筋疲力尽。她甚***把相关当事人拉到一个微信群里沟通,但并没有解决问题。   代工商家喊话:侵权者将被起诉。   采访中,上游新闻记者意外发现,卖家品胜旗舰店已经停止营业。记者发现,这家网店不仅下架了所有商品,而且该店客服疑似已经停止营业——没有客服人员回答记者的问题,而是自动回复:“您好,店主不在,正在休息!”   记者随后联系了龙胜电器厂,相关负责人董宝生反复强调:“我们也是受害者!此事与我们龙盛电器无关!我们准备在这里起诉,因为这件事对我们龙盛电器影响很大。是其他工厂做的,我们的标签是私贴的。电池爆燃不是我们龙盛电器厂的!”   彭志新的代工行为是否得到了龙盛电器厂的授权?董宝生当即否认:“没有没有!我们龙胜连他们都不认识!我现在已经委托了律师,准备给有关方面发律师函。” 9月18日晚,网友“池星”发布微博求助:她家在某网购平台品胜旗舰店购买的220V户外移动电源无故爆炸,导致父母被严重烧伤,甚***下了病危通知。目前她父母仍在ICU接受治疗,但她被推脱咨询店家。 第1张  龙胜电器厂委托的律师告诉记者:“我们已经收集了相关证据,我们与此事无关。接下来我们会采取法律手段,今天下午一直在对接。因为石女士在两个社交媒体上发帖称爆燃电池是龙盛电器厂生产的,给我们造成了不良影响,所以我们***步就是给涉事社交媒体平台发律师函,要求平台承担监管责任,避免影响扩大。”   根据律师向记者提供的鹏之鑫公司和品胜旗舰店的声明,鹏之鑫公司承认在未获得中山市东风镇龙胜电器厂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中山市东风镇龙胜电器厂生产的标签,希望得到龙胜电器厂的谅解。   上游新闻记者想采访彭志新,但对方拒绝接听记者电话。负责与鹏之鑫公司对接的售后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要和工厂(鹏之鑫公司)对接,才能知道***终的情况。”   律师: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和销售者双方索赔。   移动电源爆炸时,孟非的父母受了重伤。如果有关方面不赔偿,她该怎么办?上游新闻记者就此咨询了重庆市律师协会刑事民事跨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致和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功典。   张公典律师认为:“石女士面临的是产品责任纠纷。根据《民法典》第1202条规定,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民法典》第1203条也规定,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或者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因此,石女士可以向品胜旗舰店(产品销售者),也可以向产品生产者龙胜电器厂,或者向销售者和生产者双方主张赔偿。”   龙胜电器厂提出自己也是受害者,被鹏之鑫公司冒用商标。消费者是否应该向龙胜电器厂索赔?   对此,张公典律师表示:“作为消费者,从涉案电池产品的外包装上可以看到,生产商是龙胜电器厂,并没有显示彭志新公司的字样。任何企业、组织或个人在其产品和包装上体现其名称、商号、商标、名称或其他可识别的标志以表明其是产品生产者的,都是《民法典》规定的‘生产者’,消费者有权向其要求赔偿。因此,石女士在本案中向龙盛电器厂主张赔偿是准确的。如果产品是假冒产品,确实与龙盛电器厂无关,可以作为其抗辩理由。”   上游新闻记者赵实习生彭兴文

推荐阅读:

防爆接线箱的正确操作步骤

压强能够对***式断路器的正常使用造成什么危害?

充气柜布线有什么规定?

TAGS:
推荐文章
Theme By sscmwl模板,Copyright Your WebSite.Some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