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热点资讯 > 正文

近年来,***加大了对偷排废酸废水等破坏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近日,如皋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环境污染案。被告将工业废水排入私挖的坑中,两人***终被判刑。

评论:0 发布时间: 2023-05-08 浏览: 611
     2017年10月***11月,被告人邹在如皋市镇某村租用厂房,经营五金厂偷排无污染防治设施的废水。然而,这并不是他的***次。   邹雇佣沈等人管理钢筋的防锈处理。他在厂房外挖了一个坑,然后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通过水槽排到坑里。   据如皋市环境监测站检测,渗坑废水中锌和铜分别超标2.42倍和0.2倍。

推荐阅读:

充气柜的防潮维护

多功能电力仪表常见故障解决有小技巧

双电源转换开关在使用之前需要进行哪些检查项目?

TAGS:
推荐文章
Theme By sscmwl模板,Copyright Your WebSite.Some Rights Reserved.